| 2007-0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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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方案协议书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乙 方:汇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 0769-21816592 传 真: 0769-85094085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网站建设解决方案服务。 第二条:自协议签字日期起一年内,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企业网站建设解决方案: □ 产品展示系统 □ 会员管理系统 □ 新闻发布系统 □ 访问统计系统 □ 问卷调查系统 □ 在线留言系统 □ 在线客服系统 □ 在线订单系统 □ 人事招聘系统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将在收到甲方信息服务费的 %并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用于网站制作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企业网站。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第六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协议金额的 %,即 元,验收之后3日内支付协议余款即 元; 2、如甲方需要特定的信息服务或其它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定; 3、付款方式:银行汇款或现金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网站的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阻塞或其它事件,而造成用户的访问速率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产生,是属正常现象,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九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为一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条: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共同意愿,可取代双方任何口头协议,本协议如有改动,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更改,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解决问题的基础,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而造成的争议,在双方协商未能解决后,可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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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 2007-0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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